中医发展要靠什么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随着人们健康观念和医学模式的转变,特别是“健康中国”目标的提出,中医药的独特优势日益显现,不仅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且符合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要求,作为健康产业的一部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国际上,蕴含丰富哲学思想和人文精神的中医药是中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已成为中国对外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的意义是如此的全面和深刻,需要各级政府重视和大力发展。

中医药事业包含诸多要素,涉及中医药服务机构和人员、中医药保护和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医药传承和文化传播。正如中医讲究整体治疗一样,推动中医发展也要注重有机整体,兼顾方方面面,统筹兼顾,防止“短板”顾此失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促进中医药事业整体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中医药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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