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药品中,药品零售企业可以经营哪些?

药品零售企业可以经营的药品包括非处方药和处方药(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其他禁用药品除外;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及其他限制使用的药品除外;生物制品(微生态活菌制品除外)、中药饮片、罂粟壳等。).

具体来说,一类店的经营范围仅限于非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二类店经营范围限于非处方药、处方药(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等禁用药品除外);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及其他限制使用的药品除外;生物制品(微生态活菌制品除外)、中药饮片、罂粟壳等。);三类店经营范围包括非处方药、处方药(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等药品除外)、生物制品、中药饮片及其他可在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药品。此外,经批准的三类商店还可以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单独列出。

总之,在经营药品的时候,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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