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免税政策免征哪些税?
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免税农产品中文名称解释增值税免税农产品农产品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畜牧业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3.“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种植、收获和动物饲料、渔业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在注释中所列的自产农产品。
4.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合作社成员批发和零售的种子、苗木、化肥、农药和农业机械免征增值税。
5.本条例中,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品业;从事农业生产是直接从事农业种植、收割、饲养、捕鱼等。自产自销是自产自销的行为,而通过收购、生产、加工销售的农产品不免税。
6.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免税农产品必须是初级农产品,即仅通过简单的烘干、腌制、切片等粗糙方式制作的农产品。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
参考数据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