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婴死后8个月,父亲砍死了医生和“莱芜杀医案”罪犯。后来怎么样了?

你还能做什么?不管他孩子的死因是什么,他杀了医生,至少缓刑。这是故意杀人。根据权威媒体发布的消息,可以确认陈建立(杀害医生的嫌疑人)已经被执行死刑,但此事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凡事都有因果。

这件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复杂,陈建立也比较理智,但是他的女儿当时在医院接受治疗,但是她出生三天后就去世了,陈建立知道她被处决了,他也不知道女儿的死因是什么。以陈建立谋杀医生为例。他在孩子死后八个月犯了谋杀罪。那么,在陈建立杀人之前的这八个月里,医院为什么不给出孩子的死因呢?为什么不出具相关证明?

更神奇的是,当时陈建立正式起诉莱钢医院后,法官甚至多次以奇怪的理由劝她撤诉。那么,孩子的死是不是还有什么隐情?如果莱钢医院及时公布了孩子的死因,那么陈建立可能不会采取如此极端的措施。

陈建立在杀死医生后被判死刑,并已被执行。但我不能理解的是,在陈建立被执行死刑后,陈建立夫妇起诉莱钢医院的案件至今仍未开庭。虽然法院受理了此案,但一直拖着,法官甚至建议陈建立夫妇撤诉。陈建立死后,他的妻子孟洋聘请了一名律师,然后律师仔细阅读了死亡女婴的案件,发现了许多疑点。

按理说,医院的病历应该是统一的,不应该有缺陷,但是律师审核的病例和封存的病例是不一样的。一个案例有48页,另一个有45页。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两份病历的内容并不统一,也就是说有人修改了病历,病历是医院有资格修改的东西。为什么会这样?

因此,这次事件不能归咎于陈建立。如果医院能告诉陈建立他孩子的真正死因,他应该承担过错并支付赔偿金,那么陈建立就不会做出杀害医生的事情。而且,当地法院的做法也让陈建立夫妇心寒,8个月后才做出如此不理智的行为。陈建立去世后,该法院法官并未开庭处理此事,甚至以“陈建立去世、原告不足”为由传唤孟洋,要求孟洋撤诉。如果里面有猫腻,我是不相信的。

但无论如何,陈建立的方法是极端的。虽然孩子的死对他们打击很大,但这是一个法治国家。虽然法院多次劝家属撤诉,但毕竟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的审理也有一定的规则。采取如此极端的手段报复,虽然惩罚了坏人,但也毁灭了自己和家人。用坏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是不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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