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承包地种植药材有补贴吗?
政府补贴承包土地种植。补助土地亩规模标准:
1)只有设施农业种植或果树种植规模达到500亩以上,才能享受政府补贴。补贴金额因地区而异。
2)其他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才能享受政府补贴。
3)合同期限要达到3-20年,或者更长。
4)规模化经营,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5)其他方面详见“2015土地出让补贴政策”。
2015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最新政策措施;
1,粮食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将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手中,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15年10月,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拨付2015100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5年10月,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1071000亿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
3.改进种子补贴政策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小麦良种补贴(农用地、商住用地、工业用地)15元;稻棉每亩补贴15元;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补贴每亩50元,大田生产补贴每亩10元。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中央财政补贴实行定额,即同类型、同等级的农机实行全省统一的补贴标准。
5、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根据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型号和类别确定。拖拉机补贴金额根据喂入量(或收获行数)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补贴金额从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落实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7、完善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
20118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6元,高于2013的6元,提价幅度为5%或4%;2014年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分别高于2013年的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和3%。2015年继续执行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县奖励政策
常规产粮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超级产粮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粮食主产区排名前五的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将由省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油菜提高奖励系数20%,大豆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继续奖励;入围县享受不低于1万元的奖励资金,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支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9、养猪大县奖励政策
按生猪调出、屠宰、存栏权重分别为50%、25%、25%。中央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5启动东北新疆、内蒙古(农用地、商住用地、工业用地)大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启动粮食生产大户营销贷款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及关键技术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资金60.5亿元,实现主产省“一喷三防”全覆盖。
12,进一步推动建立粮棉油糖高产扶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万亩示范片,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全系统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5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全系统推广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重点研究,集成推广区域化、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以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建立园艺作物标准园的扶持政策
2015年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给地方政府。
14,测土配方施肥补贴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7亿元用于测土配方施肥。2015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6543.8+0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多亩;为1.9亿农户提供免费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示范区平均降本增效30元以上。
15,改善土壤有机质补贴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研究了南方水稻产区酸化土壤改良施肥综合技术,北方粮食产区和盐碱地严重地区土壤改良施肥综合技术。
16.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扶持政策。
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育繁推一体化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撑。二是促进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配套政策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开发。
18、农业标准化生产扶持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示范工作,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高度集中的县(区),在全国创建了44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县。
19,良种补贴政策
良种猪补贴标准为每头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奶牛、涓山牛、奶牛每头可育奶牛30元,其他每头可育奶牛20元;良种肉牛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种补贴标准为每只公羊800元;牦牛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支持全国标准化养猪场(小区)建设;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的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检等配套设施建设。2015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和奖励
中央财政按照每年每亩6元的计算标准给予牧民补贴,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贴周期;中央财政按照1、每亩每年5元的计算标准,对草畜不超载的牧民给予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牲畜种子补贴、牧草种子补贴(每亩每年10元)和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每户每年500元。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施13省(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区建设。地块建设以3000亩为单位,一次性补助654.38+0.8万元(每亩600元),主要用于推广苜蓿良种,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加强苜蓿质量管理。2065.438+05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贴对象包括:符合条件并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捕捞、内陆捕捞和水产养殖,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5年继续执行此项补贴政策。
25、渔业资源保护补贴政策
2013年度,渔业资源保护与转化项目支出4亿元,其中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亿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0.94亿元。该项目将在2015继续实施。
26、渔船供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起,中央财政对以船为家上岸生活的渔民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临时房户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现有房屋不危险但住房面积小的户补助7500元。国家将在2015继续执行这一政策。`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贴政策
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30%的上限进行补贴,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贴上限。该项目将在2015继续实施。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农业改革建设试点示范区奖励约10万元。力争确保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今年用于示范区建设的贷款余额不低于300亿元。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5年,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重点抓好三大任务: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工作,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点项目中期评估。
30.农产品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5年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初加工补贴,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成本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贴。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目录内鲜活农产品与目录外其他农产品混装,混装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载重量20%的,准用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执行,准用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执行。
32、鲜活农产品流通税收减免政策
继续实施鲜活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施鲜活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减免税政策。
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5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
34、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政策试点。
规划的农业环境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
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三是进行地表水超采和地下水超采。
四是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将退耕还林。
五是开展农牧交错带耕地草地管理。
六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第七,开展湿地恢复和保护。
35、落实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政策。
以农村垃圾和污水为重点,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科学划分畜禽规模养殖区和居住区,引导水产养殖规模化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治理和利用。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养畜,支持秸秆能源利用设施建设。
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5年,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试点县200个。每个县将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龙头和骨干农民。
37、基层农业推广体系改革和示范县建设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资金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农业县。
38.阳光工程政策
2015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高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为农业农民提供免费的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
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的政策
2015年,依托培训基地举办了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专家讲座、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了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选拔50名左右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人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40、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二是扩大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三是保护农村地区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
41、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
2015年,国家将在管理民主、运作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的基础上,培育和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丰富农村金融机构类型。国家将促进社区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必须坚持会员制和封闭性原则,坚持不吸收、不存储、不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国家将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监管责任,鼓励地方政府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42、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对于种植保险,中央财政在中西部地区补贴40%,东部地区补贴3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母猪、奶牛、育肥猪的保险,中央财政在中西部地区补贴50%,东部地区补贴40%,中央单位补贴80%,地方政府至少补贴30%。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大兴安岭(农用地、商住地、工业用地)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商业森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30%,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政府可自主开展相关险种。
43、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励和补偿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奖励或补助村民建设项目的政策。
44、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
推动落实农业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5.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
2015年,农业部除继续落实现有扶持政策外,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选择产业基础扎实、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合作社,按照限定成员、用于产业发展、吸引股份但不存储、分红不分利息、控制风险的原则,稳步开展信用合作试点。
46、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政策。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奖励土地流转。
47、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
明确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具体内容、衡量标准和运作方式,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4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和政策。
2015年选择3个省作为全省试点,其他省(区、市)选择至少1个县作为全县试点。
49、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根据1号文件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将深入研究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产权交易、股权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问题。
50、农村地区农垦重建政策
2015年,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约260万户。计划按照东、中、西部垦区每户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改造农垦区危房24万户;同时,按照中央财政投入每户1200元的补助标准,支持农垦危房改造供热、供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