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中药粉违法吗?

下列情形不纳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范围:1。中药加工成细粉,用水、酒、醋、蜂蜜、香油等中药基质混合外用,供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使用。2.鲜药榨汁。3.受患者委托,根据医生处方(一人一方),中药加工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编制管理范围,不应该处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在造成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确定医疗过失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的责任程度可分为:(1)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完全是由医疗过失造成的。

(2)主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大部分是由其他因素造成的,医疗过失起次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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