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开一家大药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证件?谢谢你

1.首先,申请人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拟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质量负责人和驻院药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退休和离职证明及其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书;

③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项目及基本情况清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营业场所平面布置图,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其次,申请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受理申请,提交《药品经营企业受理申请基本信息表》;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信息表;企业药品验收和维护人员表;企业经营设施设备表;企业经营设施情况说明;药品交易质量管理体系和程序目录。

此外,申请人想经营的药店,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和名称已经市工商局核准的个体企业,需要在工商局设立的审批大厅进行政府审批,审核通过后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满足以上条件就够了,其他两个问题没有硬性规定。

扩展数据:

药店是指药品的零售点。中医史上第一家官办药房诞生于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经著名改革家王安石批准。

当时,由于维新派内部分裂,王安石决定辞职退隐山林,而他的爱子王文英年早逝,尤其是长期患病。离开政坛时,他命人在首都开封设立“太乙局熟药所”,又称“药铺”。可以说是现代中药店的前身。药店对联:“药灵只能对症下药。”人是健康的,为什么不闲着呢?“随着时间的延长和社会分工的细化,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药房,专门卖药。

参考资料:

药店GSP认证-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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