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买药材需要哪些手续?

法律分析:1,营业执照原件及允许经营中药材的企业公章复印件;2、野生药材收购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3、企业提供的全面材料,说明企业的基本情况、组织机构、质量管理、专业技术人员;4.委托他人购买的,提供企业法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购买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5、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或经过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的证书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6、野生药材收购贮藏和凉晒场所平面图,标明有效面积、长度、宽度、高度及相关设施、地理位置等。

7.接受通知;8.申请材料回执;

9、现场检查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六条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证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发、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第七条从事药品研发、生产、营销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第八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药品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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