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学类本科毕业生为参加中医药研究生试点计划入学考试而学习。
(1)招生
1.招生单位及招生规模: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2002年,每所学校招收20名学生。
2.招生专业:中医基础理论。
3.招生时间和范围:自2002年起,与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同步,面向全国。
(2)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为中医药现代化事业献身的精神。
2.理科、工科、哲学、文史类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3.通过大学本科四级考试,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
(三)考试和录取
1.考试:考生须参加2002年国家组织的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不再组织单独入学考试)。考生可根据本科阶段不同的专业背景,在附件所列的49组题型中任选一组。
2.试卷:委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组织命题、组卷、评卷。
3.复试录取:试点学校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复试录取。
4.培训计划将另行制定。试点学校可根据《试行办法》和本单位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附:非医学本科学生报考中医药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组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