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质押和存货质押有什么区别?
一、仓单质押和存货质押的区别?
1.仓单质押与存货质押有三个区别,即:
(1)质押类别不同。存货质押模式下,融资人代表出资人将有形货物委托给监理企业保管,属于动产质押范畴;仓单质押模式下,融资人直接将记载存储货物所有权的仓单委托给出资人占有质押,属于权利质押范畴;
(2)信用要求不同。存货质押业务项下,监理企业承担监理责任;
(3)不同的动态接受模式。在存货质押业务下,只要符合相关要求,融资方可以自由兑换货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68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
2.仓单质押业务有什么特点?
1,多适合商品流通企业;
2.有效解决企业担保问题。当企业没有固定资产作抵押,找不到合适的担保单位时,可以用自己的仓单作质押向银行获得贷款;
3.缓解商品库存带来的短期流动资金短缺;
4.质押仓单项下的货物允许周转,可用银行存款或仓单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