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负责人通过朋友介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中药饮片。监管部门应该怎么做?

第一,销售假药的行为必须存在。第二,如果查证购买渠道不合法,也构成通过非法渠道购买药品的行为。药品监督部门可以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书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第八十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如果药监部门认为该行为构成犯罪,也可以移交司法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