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职工医保新实施的门诊报销政策怎么报销?

1.起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参保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起付标准合并计算。

2.支付比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3.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2022年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

4.到指定地点就医。参保职工应在我市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由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中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