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企业组织结构图

如图所示: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2.生物制品;

3、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4、从事药品零售,应先核实经营类别,确定申请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实具体经营范围。

扩展数据: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

药品经营方式是指药品的批发和零售。

药品经营范围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品种和类别。

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零售活动不仅向最终消费者销售商品,还提供相关服务。零售活动通常提供与商品销售相关的各种服务,如送货、维修、安装等。在大多数情况下,客户在购买商品时也会购买某些服务。

零售活动不一定在零售店进行,也可以是一些方便顾客的设施和方式,如上门销售、邮购、自动售货机、网上销售等。,不管商品是怎么卖的,在哪里卖,零售的本质都不会变。

百度百科-药品零售管理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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