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

各地政策和报销比例不同,具体需求以当地报销政策为准。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大致如下: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1.在职职工:门诊免赔额为2000元,即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中,超出2000元的部分予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

2.退休职工:门诊免手续费金额为1.300元,即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只报销超过1.300元的部分,70岁以下的报销比例为70%,70岁以上的为80%。

3.最高限额:无论何种人群,门急诊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20000元。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1.普通门诊: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个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特殊疾病: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疾病门诊免赔额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相同。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1,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医疗费用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用限额10元,医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用限额50元。

2.在镇卫生院就医报销40%,每次就诊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报销30%,每次检查费和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报销20%,每次就诊检查费和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赠处方,限额1元。

6、乡镇合作医疗门诊补偿限额为5000元。

7.特殊疾病: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疾病门诊免赔额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