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中药保护品种的几个级别?
问题描述:
我在查一个药的时候看到上面写着中药保护二级。
所以很奇怪如何定义中药的保护。
分析:
第二章中药保护品种的分类和审定
第五条本条例保护的中药品种必须是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被认定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的品种也可以申请保护。中药保护品种
对于第一层和第二层。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药品种,可以申请一级保护:
(一)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
(2)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品;
(3)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药品种,可以申请二级保护:
(一)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品种或者已解除一级保护的品种;
(二)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
(3)从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质和特殊制剂。
第八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新药,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保护期进行保护;其中,
根据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
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保护期届满前六个月,
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再次申请保护。
第九条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程序:
(一)中药生产企业可以生产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要求的中药品种。
以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签署意见后,转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后,
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中药生产企业也可以直接向国家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报告。
门提出申请,由国家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然后转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直接转送。
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保护的中药品种进行评审。
中药品种保护国家审评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报告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审评结论。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征求国家中药生产。
营主管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是否给予保护。批准和保护的中药品种,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
中药保护品种证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
委员由国务院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商国家中医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聘请中医医、
科研、检验、经营、管理专家。
第十条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进行评审。
委员会提交了完整的资料。
第十一条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和保护期满后的中药品种,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在指定的专业。
在媒体上发表声明。
第三章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
第十二条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
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分别为30年、20年和10年。
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为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