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的职责调整

(一)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科技成果的鉴定交给市场中介组织。

(二)强化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的统筹责任,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资源的开发、挖掘、整理和保护。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中医药教师的责任,提高中医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四)加强中医药在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