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品擅自销毁如何处罚?
法律分析:擅自销毁过期药品如何处罚如下:
1,药品上未明确标注有效期,或者标注的有效期有明显修改迹象的;
2、药品未明确标注生产编号,或者标注的生产编号有明显修改迹象的;
3.药品已经远远超过了有效期;
4.直接包装药品的材料或者盛放药品的容器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
5.未经药品主管部门许可,为药品添加辅料,包括着色剂、香料、防腐剂等。;
6、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不符合或不符合规定的药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撤销药品批准证书,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满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进口药品。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满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非法零售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不影响安全有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