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日制大专有哪些学校?

2019年湖北省共有35所高校,其中公办高校20所,民办高校15所。

青川学院、文化传媒学院、华夏理工、湖北商学院、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武汉学院、武昌首义学院、武汉工程技术学院、文华学院、武昌理工学院、武昌理工学院、武汉工商学院、汉口学院、武汉东湖学院、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汉江师范学院、武汉商学院、荆楚理工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理工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科技学院、湖北工程大学、湖北文理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湖北医药学院、湖北汽车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湖北师范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江汉大学、长江大学。

2020年湖北省普通招生学校在校生35590人,普通考生32724人,已建档立卡学生2365人,退役士兵学生501人。有51所高校招生。其中,事业单位21,民办30。

一、高考这个重要的时间节点。高校招生简章发布时间:2020年6月23日前发布。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至7月1。

全省普通“高考”考试时间:2020年7月28日。

二、招生对象1。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2020年湖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考生”)报考时可如期毕业。具体申请条件由主办高校根据本科教育教学要求制定。

2.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考生。按照教育部要求,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计划”,安排适当招生计划,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当是符合“普通考生”条件、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贫困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湖北普通全日制高职院校2020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或2019年湖北高校退役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大专毕业证,在职期间未受过处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承担接收退役大学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高校。

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考生,如“普通考生”、“已建档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报名1。发布招生简章。主办高校根据有关要求,制定2020年本校工作计划、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精心组织高考准备工作。招生简章应包括工作程序、招生专业计划、招生对象、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和要求、考试方式、考试科目、成绩发布、成绩审核和监督、录取原则、录取标准和程序等信息。经学校本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我办审核备案后,及时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上发布。招生简章要在6月23日前发布。

2.统一注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6月28日至7月1日登录湖北省高校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可进行网上搜索报名。考生对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每位考生限1高校1相关本科专业。报考医学专业的考生必须与报考本科医学专业的考生保持专业一致。可参加医疗卫生、法律、教育等行业资格考试的本科专业,举办高校应按照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明确对专科层次考生所学专业的具体要求。

网上报名期间,报名平台实时公布各高校招生专业报名人数。志愿填报完成后,承办高校对考生志愿信息进行审核,已通过志愿信息审核的考生不得更改志愿信息;未通过志愿信息审核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更正一次志愿信息。

3.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结束后,主办高校将按照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审核确认。

四。主办高校及招生计划主办高校:有565,438+0所省级普通本科高校举办本科。其中,长江大学等265,438+0高校招收建档立卡考生,武汉纺织大学等65,438+07高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招生计划:高考招生计划分为三类:普通考生计划、贫困家庭毕业生升入高考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高校可在保持学校整体计划的同时,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对分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由于专项考生总数不足,专项计划的富余能力可以调剂给普通考生使用。不能完成的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使用。

动词 (verb的缩写)考试1。考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7月28日。考场设在大学里。

2.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科目为英语,英语命题和阅卷由各高校委托的单位承担。专业课由主办高校自主确定,提出并标注。

3.考试组织:考试由各高校统一组织,原则上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

六、本科录取工作由主办高校负责,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1.考生凭站立证入场。

(1)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将录取备案卡专项计划。根据录取规则,举办高校将按照建档立卡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该考生,直至专项计划完成。

(2)专项计划录取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普通考生录取。

①入院。各举办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计划中从高分到低分招生。

②补充记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我办在专科生报名平台公布。首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招生简章在相应高校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次参加复试报名。有关高校将根据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名复试的考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

退役大学生士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单独录取。对于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由接收高校负责资格审查和录取手续,办理时间与专科生录取同步。

4.宣传。

举办高校在其网站或校园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7天。

七。审核和备案拟录取本科学生名单由所在高校报我办审核和备案。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审核备案程序,规范提交审核备案材料。审核备案材料包括高考工作报告、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不同专业录取分数线、录取花名册、公示证明等。各高校对审核和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八、高考招生考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有关标准执行。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2020年同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相同。除报名考试费、学费、住宿费等规定费用外。,高等学校不得设立其他收费项目或收取其他费用。普通全日制高职院校毕业生所在院校不得以升高职为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九、经学院举办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的高等学校录取后,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高等学校录取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到学校办理录取手续。高校主办的高校应在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注册为学生。考试发现考生信息及其他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学校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专科生原则上要分班授课,确实不能分班授课的可以安排分班。各高校应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重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专科生进入本科专业后,不允许转专业、转学校。大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国家规定填写,注明“在我校XX专业学院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