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5修订)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目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第三条本目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和文化保护地,以及对某些污染因子或建设项目的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自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天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匮乏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和半封禁保护区、富营养化水体;
(三)以居住、医疗保健、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和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和民族意义的保护遗址。第四条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本目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估文件应重点关注项目对环境敏感区域的影响。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单项最高等级确定。第六条本目录未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素和生态影响因素的特点以及环境的敏感性质和程度提出,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第七条本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适时修订并公布。第八条本目录自2065438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
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表登记表此栏表示环境敏感区A水利1。水库库容10万立方米及以上;所有其他/(1)涉及环境敏感区域;(二)我国重要水生生物的天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2.灌区工程将建设5万亩以上;改造30万亩及以上其他/3。调水工程跨流域调水;大中型河流调水;小河流年引水总量占天然年径流量的1/4以上;所有其他/(1)涉及环境敏感区域;(二)资源匮乏地区重要水生生物的天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所有的(3) 4。新建大中型防洪除涝工程。其他/5。河流和湖泊修复项目涉及所有其他项目(1)在环境敏感区域;(二)重要水生生物的天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和富营养化水体;(三)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遗址。6.地下水开采项目日取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所有其他/(1)涉及环境敏感区域;(2)中国资源缺乏地区和重要湿地b农林牧渔海洋7。农业开垦5000亩及以上;所有其他/(1)涉及环境敏感区域;(二)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匮乏地区、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区域、富营养化水体。8.农田改造项目/所有其他(1)涉及环境敏感区;(2)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匮乏地区、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地区、富营养化水体等9个。农产品基地项目/所有其他(1)涉及环境敏感区域;(2)10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匮乏地区、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区域、富营养化水体。所有农业转基因项目和物种引进项目// 11。经济林基地项目、原料林基地、其他/12。森林采伐项目/all/65438。所有涉及环境敏感区域/其他的人(1);(2)富营养化水域居中;(3)全部15。淡水水产养殖项目/网箱和围网养殖;所有其他(1)涉及环境敏感地区;(2)中部富营养化水域面积为16。海水养殖项目/海域300亩以上;其他(1)涉及环境敏感地区的自然保护区;(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自然集中分布区、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自然渔场和重要水生生物的封闭、半封闭海域;(3)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遗址17。海洋人工鱼礁工程/固体物料投入5000立方米以上;其他(1)涉及环境敏感地区的自然保护区;(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自然集中分布区、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自然渔场和重要水生生物的封闭、半封闭海域;(3)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遗址18。填海工程和近海大坝工程;长度为0.5公里或以上的离岸大坝项目;其他/(1)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自然保护区;(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自然集中分布区、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自然渔场和重要水生生物的封闭、半封闭海域;(3)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和民族意义的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遗址19。所有海上和海底材料储存设施项目//20。所有跨海大桥项目//21。所有海底隧道、管道和电(光)缆工程//C地质勘探22。基础地质勘探/所有/。水电工程地质勘探/all/24。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包括勘探活动)/全部/D煤炭25。煤层气开采年生产能力6543.8+0亿立方米及以上;所有其他/(1)涉及环境敏感区域;(二)基本草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保护区;(3)全部26。所有煤矿开采//27。洗选、配煤/&;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