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甲乙类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乙类药品,个人先自付不低于10%的药费。
(1)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用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用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报销40%,每次就诊检查费、手术费限50元,处方费限100元。
(3)二级医院就医报销30%,每次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医报销20%,每次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所附处方限定为1元。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