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伍禁忌:十八般矛盾、十九怕与妊娠禁忌
药膳,顾名思义,就是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用一定的中草药和相应的食物制成的饮食。药膳采用天然绿色中草药和食品制成,易购易得,无毒,副作用小,符合人体的自然原理。有些中草药和动物药是药食两用的,如核桃、海带、蜂蜜、桑葚、大枣等,既有药用价值,又有营养价值。有些食物是药食两用的,如山药、桂圆、薏米、生姜、羊肉等。中草药和食物都来自自然和人类的生活实践。食物可以充饥解渴,是人类生存的基础,而中草药可以祛病强身。中草药和食物对人类的繁衍和生存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所以中医有“药食同源”的说法。
十八反和十九反都是中草药配伍禁忌。妊娠禁忌症是指某些药物的副作用会损害胎儿,导致流产,故称为妊娠禁忌症。
反之,两种中草药合用会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如:甘草、大戟、芫花、海藻;乌头抗贝母、甜瓜萎蔫、半夏、白收敛、白芨;藜芦、沙参、苦参、阿莎丽、丹参、芍药等。
恐惧是指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可以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比如生半夏、生南星的毒性,生姜可以减轻和消除,所以说生半夏、生南星怕姜;其他还有怕硫的芒硝,怕汞的砒霜,怕瑞香的密陀僧,怕巴豆的牵牛花,怕丁香的姜黄,怕硝的三棱,怕草乌的犀角,怕人参的五灵脂,怕肉桂的赤石脂等等。
妊娠期用药禁忌根据药物对胎儿的损害程度,一般可分为禁用和慎用。禁药多为剧毒或暴力药,如巴豆、矮牵牛、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芒果等。慎用的药物有通经化瘀、行气解郁、辛热的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
十八恶十九畏部分药物与实际应用有出入,历代医家对此也有论述,并引用古方为证,证明部分药物仍可合用。
不得使用所有违禁药物;慎用药物可根据孕妇病情酌情使用。但在没有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该尽量避免,以防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