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展县级中医药事业

加强中医药队伍能力建设。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出台支持中医药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充分依靠广西中医药大学等中医药院校的师生,不断为县级中医药事业输入新鲜血液,使县乡吸引和留住优秀中医药人才。同时,加强训练,提高技术实战水平。实施卫生院中医定向生培养计划,通过师徒传帮带、引进名老中医代教等方式,培养大批实用中医人才和中医传承骨干人才。此外,根据县级中医人才短缺的情况,启动了西医学习中医的计划。西医完成中医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从事相应范围的中医服务,促进中西医协调发展。保证中医药人才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设置制剂室,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同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予以批准并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二十八条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分别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商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六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含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设立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下同)依法对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