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的职称是什么?

中级职称

执业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和药学服务的专业人员。执业药师是药物方面的专家,也是回答公众关于药物问题的最合适人选。执业药师又称药师,是负责提供药品知识和药学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执业药师属于中级职称。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条件(包括任职资格和论文要求)的人员,视为具有主管药师或主管药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所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为主管药师或主管药师专业技术职务。

执业药师考试简介

1994年3月,原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3号[1994])。1995年7月,原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任志法[1995]69号),从此我国开始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1999年4月,原人事部、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发布《人事部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关于修改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34号[1999]),修订了原考试管理办法,明确执业药师和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

为进一步加强药学技术人员职业准入管理,充分发挥执业药师的社会服务功能,促进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和发展,国家医药产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9年3月5日修订发布了《国家医药产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发[2065438] 65438+)。

执业药师考试机构的注册和资格考试

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报考人员的资格由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进行审查。各地执业药师考试需要的证书可能会因地区要求而有所不同。具体材料请关注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