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有熄灯制度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宿舍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优化学生宿舍管理,营造安全、整洁、文明、安静的学习生活环境,对于加强校风校纪建设,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根本权益,培养学生成为“四有”人才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的实际情况,制定《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为形成工作合力,综合治理,学校成立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学生处、后勤组、保卫处、团委、各系学生处、学生会等部门组成,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保证本条例的实施。第三条学生宿舍管理遵循“三服务两教育”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为学生成才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第四条学生宿舍的居住对象为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和成人教育全日制学生。第五条所有入住学生宿舍的人员应当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并有义务遵守和维护宿舍秩序,对学生宿舍的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学生宿舍环境。第六条本文件解释权归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所有,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章床位分配与安排第七条学生宿舍所有床位由房管部门统一规划使用。为便于管理,床位的分配和安排遵循按科室、专业、年级相对集中、男女分开的原则。第八条学生入学时,应持录取通知书和住宿费收据到宿舍管理员处领取房间钥匙,办理入住手续。学生必须住在指定的床位,未经房管部门同意,不得调换或占用其他床位。第九条学生毕业、退学、出国留学,必须到住宿处办理退房手续(经检查无损坏、丢失家具或赔偿相应损失者,方可办理退房手续)。学生必须在完成离校手续后五天内搬出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住宿的,必须在住宿部门办理续住手续后方可入住。第三章生活秩序的管理第十条学生必须遵守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配,积极配合宿舍管理,建立良好的生活秩序。宿舍管理员有责任检查学生宿舍(如生活秩序、设施、作息、卫生等。)并纠正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第十一条学生不得在宿舍留宿。因入住宿舍造成宿舍财物被盗的,由住宿者负全责,并承担经济赔偿。第十二条硕士研究生的家属不得住在学生宿舍,博士研究生及其家属不得在学生宿舍住宿超过一个月。过了期限每天按规定交房租,一周内离开。第十三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到“五禁止、三禁止、一促进”。(一)不准大声喧哗、打闹唱歌、掌掴嬉笑、播放大功率音响、玩电脑游戏、长时间占用电话线上网。(二)不准在宿舍张贴广告,进行商业和营销活动。(三)不准在宿舍观看和传播反动、淫秽的书籍和音像制品。(四)不准践踏草坪,攀折花草树木,损坏宿舍区的绿化和公共设施。(五)不准在宿舍进行危及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其他各种违法活动。(六)禁止在宿舍内打架、喝酒、赌博、打麻将。(七)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毒品和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八)宿舍内禁止宗教或迷信活动。(9)提倡互助体贴,午睡时间说话、走路、关门轻手轻脚,学生之间发生不愉快的事情,一时难以处理的,要向辅导员和管理部门反映,由辅导员解决。第十四条加强宿舍卫生管理,保持宿舍整洁。(1)宿舍楼的室外卫生由房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定期清扫。学生应尊重清洁工的劳动,将剩菜剩饭倒入烂桶,垃圾放入固定场所,不随地吐痰、泼污水或乱扔垃圾,不在宿舍区乱涂乱画或向墙上扔球、鞋。(2)宿舍成员负责宿舍室内卫生,坚持卫生值班制度,定期开展文明宿舍评比,保持房间整洁,玻璃干净无尘,物品整洁美观,严禁饲养宠物。第十五条加强宿舍安全管理,注意防火防盗。(一)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严禁在宿舍区点蜡烛、燃放鞭炮和焚烧杂物。(二)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楼道内不准停放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大件物品。(三)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宿舍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学生不得随意使用消防设施。(4)提高警惕。宿舍人员全部外出时,要关好门窗,并通知宿舍管理员。大件行李应在宿舍管理员同意下搬出宿舍。(五)借用宿舍管理员钥匙履行验证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要把宿舍钥匙借给别人;没带证件的,由宿舍管理员陪同开门验证。(6) * * *配合维护宿舍安全,及时向不明身份者、火警或警用盗窃报警,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第四章作息管理第十六条所有寄宿制学生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学生宿舍开放时间为6:30-23:30,其他时间宿舍大门紧闭,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出。非开放时间进入学生宿舍必须到宿舍管理员处核实登记,禁止翻越围栏进入学生宿舍。第十七条为保证正常用电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学生宿舍24小时供电,但按时熄灯。各宿舍必须自觉在23:00(周五周六23:30)前关闭室内照明,保持宿舍安静。第十八条学生宿舍实行访客制度。校外工作人员到宿舍探望学生时,必须向宿舍管理员办理核实登记手续,探望结束后还要向宿舍管理员登记离开时间。探视时间:周一至周五为11: 00-12: 30和16: 30-22: 00,周六日为9:00-22:00;非探视时间严禁异性互访。第五章水电管理第十九条节约水电,反对浪费。当人们离开开关时,灯就熄灭了。禁止使用自来水、长明灯和电炉、电饭锅、电炒锅、微波炉、电热棒、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准改装室内水电设备,私自拉电线,擅自窃电。第二十条计划用电,超标收费。研究生每月补贴6度电,大学生每个宿舍每月补贴20度电。节省下来的部分可以挪到下个月继续使用,超标部分按市场价收费。第二十一条定期结算,逾期罚款。电费每月结算一次,过账。如有异议,可在三天内向房管部门查询。逾期不交电费的,要加收滞纳金(标准由房管和水电部门制定)。20天内未交电费的研究生,按欠费房间数平摊费用,由财务部从研究生津贴中扣除;其余学生三天不交电费就停止供电,交费后再恢复供电。第二十二条水电设施发生故障,应向大厦宿舍管理员报告,由管理员向房管部门反馈,不得私自处理。第六章家具管理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所有家具设备均为学校财产,由房管部门统一规划,按标准落实责任到人。学生应该好好照顾它们。如因质量问题自然损坏,可向住宿部申请换货。如果是人为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等你退房,房管部门会派人验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十四条为了保持整洁,家具应统一摆放,未经宿舍管理员允许,严禁搬出宿舍。第二十五条房管部门应当每学期对学生宿舍家具进行检查和验收,及时掌握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实际问题。第七章奖惩办法第二十六条凡担任学生宿舍负责人满一学年,并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的,可按《广州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评定方案》给予其品德行为加分,综合素质教育学分计为1。第二十七条凡被评为各级文明寝室的,所有寝室成员均可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评比方案》在道德行为表现方面进行扣分。第二十八条凡在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可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申报表彰和奖励。第二十九条积极维护学生宿舍安全,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抓捕犯罪分子、破案的,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品德行为表现得分中予以加分。第三十条居住在宿舍楼的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按《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手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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