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招标采购」和「药品招标采购」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今后各省市原则上不得组织药品招标。药品分省统一招标也将实现同一药品的“全省同价”。
药品招标将以省份为单位。
河南省卫生厅相关人士表示,按照以往的药品招标模式,各市可以自行组织药品集中招标。河南省有18个省级市。如果药品招标由各市自行组织,医药企业将不得不参与招标,这意味着要准备18的招标材料,支付18的招标费用,企业负担将大大增加。同时,每个城市的药品价格也千差万别。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和国务院卫生部的有关通知,今年将实行药品集中网上招标,以省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我省成立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省药品、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实施药品的分省招标采购。
预计今年6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的药品集中招标。
按照国家有关精神,今后各省辖市原则上不再组织新一轮药品招标。如果上一轮招标周期已经结束,上一轮药品招标的中标价格可以继续顺延;个别价格高于省会中标价格的,经当地物价部门同意,并与配送企业协商后,也可执行2006年省会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价格。
今后,各省辖市招标管理部门的任务将转向组织实施本地区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此外,还将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特殊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同时,加强采购后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医疗机构采购、合同签订、执行、回款、临床用药统计、中标企业药品配送、药品质量价格、信息反馈等方面的管理,规范双方交易行为,及时掌握当地药品价格和临床用药需求变化,为科学合理编制招标目录、制定标底价格提供依据。
“同城同价”升级为“省内同价”
据了解,去年,省会郑州首次尝试将省会49家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纳入药品统一集中招标。在大大减轻药企负担的同时,还首次实现了“同城同价”,基本实现了药品“医院和商店同价”。通过药品统一集中招标,药品价格大幅“缩水”,患者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据河南省卫生厅财务处副处长李红星介绍,全省统一实施药品招标,也意味着药品“同城同价”将扩展到“同省同价”。全省药品统一招标完成后,患者在任何一家县级以上医院、省级医院、市级医院的价格都是一模一样的。全省近千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将对同一药品实行同价。
据了解,在全省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我省还将建立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信息报告制度,河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统计报表暂按季度执行。每季度第一个月结束前,按要求将本辖区上季度已进行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配送企业分布情况、资金回笼情况等信息上报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