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西药开中成药的文件

法律分析:《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化学生物制品)的通知》规定,各医疗机构应建立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加强对目录内药品临床应用的全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对纳入目录的药品制定用药指南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临床应用的条件和原则。应严格遵守现有的药物使用指南或指导原则。对所有纳入目录的药品开展处方点评,加强处方点评结果的公示、反馈和利用。对不合理用药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理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确保合理用药。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测合理用药目录(化学生物制品)的通知第四条加强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绩效评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异常预警制度。重点将列入目录的药品临床使用情况作为对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内容,结合医疗机构的核查、评价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及时公示。对未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做好常规临床使用监测,发现用法用量异常增加、无适应症、超剂量使用等问题。,并加强预警,查找原因。对违法违规者要严肃处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