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二级保护品种
法律主观性:
中药二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期为七年。需要延长保护期的,应当在该品种保护期届满前六个月按照规定程序申报。中药保护是指国家对药品质量和疗效的保护,分为中药一级保护和二级保护。
法律客观性: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十二条
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
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分别为30年、20年、10年。
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为七年。
第十六条
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保护期满后可延续七年。
申请延长保护期的中药二类保护品种,应当在保护期届满前六个月,由生产企业按照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程序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