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零售经营许可证

法律分析:在药材市场经营的,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如需在药材市场外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需到当地药监部门审批后方可开业。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有: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6.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7.居住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