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就业形势与政策
法律分析:中医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其价值已被临床实践所证实,并受到日本、韩国、新加坡等欧亚国家的重视。正视现实,展望未来,中医前景广阔,大有作为,必将与西医共存,快速健康发展。以医生资源为运营管理核心的个性化中医服务机构必将迎来发展的春天。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5.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项目;13.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依托现有资源和经费渠道,用5-10年时间,遴选表彰300名左右国医大师和名老中医,培养500名左右黄绮学者、3000名左右优秀中医药人才和65438+万名左右骨干中医药人才,强化地方和机构培养责任,建立人才培养经费中央、地方和机构共享机制。开展优秀中医教师培训,重点加强中医基础、经典、临床教师培训。加强高校附属医院、中医药标准化培训基地等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支持建设一批中医基础、经典、疾病防治、中药炮制与鉴定等高水平学科。在基层开展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十四)加强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省、委(局)* *建设一批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方向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学中心。加快打造临床能力强、文化氛围浓、功能布局优化的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推动省市级优质中医药资源扩大和均衡布局,建设优势病种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和科室。依托高水平中医医院,建设国家中医药疫情防控基地,建设一批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加强中医医院感染科、肺病科、发热门诊、可转换感染病房、可转换重症监护室建设。打造中西医结合的“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级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