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核算中药的价格调整

药品是防病治病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医疗药品调价现象频繁出现。对于这些调价药品的会计处理,新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增加价值时,借记“药房(库)药品”,贷记“药品支出——其他费用”;当发生减值时,分录的会计处理是相反的。两年多的实践证明,这种核算方法有很多弊端。众所周知,药品的定价和调价一般都是国家规定的。因调价而导致库存药品价值的增减,不是药商的成就和过错,也与药商发生的业务费用无关。一方面,将“药品支出”中的“其他费用”从增值药品中冲抵,容易导致会计处理上的矛盾:因为“药品支出”科目。

药店的会计处理

仓储:

借:库存商品(按发票或收据定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结转销售成本,按实际销售数量,单价按先进先出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

营业外支出二级科目一般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产品自销费用:包括企业应负担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

2.产品推广费用:为扩大企业产品销售而发生的推广费用:展览费、广告费、经营租赁费(为扩大销售而租用的柜台和设备的费用,不包括融资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提供售后服务的费用等。).

3.销售部门费用:一般指员工工资及福利费、类似于工资的费用、业务费及销售机构(包括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其他营业费用。)专门设立来销售商品的企业。但企业内部销售部门属于行政部门,发生的费用不计入营业费用,而计入管理费用。

4.代销费:主要指企业根据代销合同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销售商品而支付的佣金费用。

5.商品流通企业采购费用:指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分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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