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国家基本药物的原则是什么?

选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原则是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考国际经验。

法律依据:

2019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第三条涉及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方面,包括药品调入和药品调出。在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批准上市的药品信息基础上,不接受企业申报或推荐,不收取审评费等费用。进口西药和中成药必须是2月318+31(含)前在国家医药产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并上市的药品。优先支持国家基本药物、治疗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的药品、慢性病药品、儿童药品、急救药品。根据药物治疗领域、药理作用、功能主治等。,组织专家按类别进行评审。根据药物经济学原理对同类药物进行比较,优先选择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临床必要性、安全性、有效性和价格合理的品种。转移分为两种方式:常规接入和协商接入。价格(成本)相当于或低于药品目录中现有品种的,可在满足有效性和安全性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常规手段纳入目录。价格较高或对医保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占药,通过谈判方式予以承认(独占药认定时间为投票日的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