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机场防疫条例
1.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在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开始值机。春秋、九元航班起飞前90分钟开始值机,起飞前40分钟停止值机。
2.出示“吉祥码”,配合机场工作人员扫码检查、测温。“吉祥码”的绿码正常,体温正常。3.从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出境的旅客,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进入航站楼。
4.乘客进入航站楼时必须定期佩戴口罩。进入航站楼后,除了验证和个人检查,他们必须一直戴着口罩。排队时请自觉保持1米的间隔,不要扎堆、聚集。
5.旅客出行前,应了解目的地城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和所乘坐航空公司的相关要求。
6.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长春疫情动态调整。请回(来)人员及时向当地县区咨询。
7.请提前准备好有效飞行证件或有效飞行证明,确保证件信息与购票证件信息一致。需要申请轮椅和无人陪伴服务的特殊乘客应在航班起飞前至少48小时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请。申请成功后,他们应在航班当天前往航站楼C01值机柜台办理相关服务手续。
8.南航、厦航、川航的值机手续均在b岛柜台办理,请旅客在到达机场后尽快确认所在航空公司值机柜台的位置,以免因排队错误造成延误,影响出行。
9.在值机柜台办理登机手续时,需要注意的是,锂电池、充电宝、打火机等贵重物品不得托运到行李箱内;如果托运行李中有易碎品,请提前与工作人员沟通,工作人员会挂上易碎品标识。
10.对于第一次坐飞机的人,可以提前准备一些晕机药,不要空腹或饱腹飞行,以免航程中出现不适。对于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人,请提前咨询医生,决定是否可以乘坐飞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等防治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和责任区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