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2021
为深入贯彻党的xx代表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依法、科学、规范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推进我县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xx版)》及20xx年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的品种和项目,根据一年来各地食品安全抽检的实际情况和群众反馈意见,制定了我局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求为目标,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原则,以食品安全抽检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确保监督抽检、信息发布和核查处置联动,有效防控新兴、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我县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理
(1)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X因子等关键指标,密切关注风险高、往年抽检合格率低、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适时适度修改抽样方案。以食品批发企业、大型超市、小作坊、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
(2)坚持广覆盖。以点带面,统筹规划,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同步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抽检。孙吴、何方街道安排不低于10%,其他镇安排不低于30%的抽样数量对城市建成区和镇政府驻地以外区域进行抽样检验;覆盖已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涵盖在我县销售和消费的食品类别和品种;涵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原则上应覆盖所有以批发为主要销售形式的食品加工小作坊。
(3)坚持检查与管理相结合。配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聚焦舆情热点,及时组织专项监督和抽检,实现计划抽检和专项抽检有机结合,相得益彰;根据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抽样任务;加强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开展会商和共管联动。
(四)坚持“五个到位”,全面加强核查处置。要严格按照不合格产品控制、原因调查、行政处罚、整改和信息公示的要求,依法开展核查处置;要加强上游渠道和源头追溯调查,加强信息通报和合作,依法及时移交和移送案源信息和案件,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五)坚持多方联动。事业单位房,镇公所等单位近
合作,合理分工,各有侧重。
第三,任务
根据我县消费特点,20xx食品安全抽检计划覆盖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26大类94个食品小类,* * *计划抽检2350批次,根据不同季节突出重点品种。第一季度拟定抽样计划,进行招标;第二、三季度主要抽样检查;第三、四季度主要是检查和处置检查结果。具体安排如下:
(1)创城办负责拟定抽检计划,协调招标、抽检和不合格食品的处置;监督统计检查结果、公开抽检信息和不合格处置信息;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收集抽样检验的记录材料并存档。
(二)财务单位负责联系财政部门申请预算和组织招标。
(3)乡镇办事处负责陪同检验机构取样,监督取样过程,做好取样记录,及时送达检验报告,依法查处案件。
(4)监管股、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化妆品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负责指导镇办事处的抽样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沟通协调。各单位、各团队要加强联系,相互沟通,相互学习,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规范抽样工作。在财政部门的监督下,通过公开招标
确定检验机构的方式;严格按照检验机构相关工作规定,对检验机构进行检查和考核;要监督抽样人员和检验机构在抽样检验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积极支持检验机构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抽样数据。
(三)依法清查处置。接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食品可能对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在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者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
(四)及时发布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公布了抽检信息。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发表不当言论。
(5)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办公室、班组、检验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信息,不得隐瞒、谎报或遗漏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样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提前通知抽样单位并接受抽样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样结果开展有偿活动或谋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2021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高举西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落实党政共同责任, 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
二、任务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继续开展党政同责的食品安全评价考核,完善食品安全评价考核体系。各乡镇(街道)要在年底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第一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深入实施“优质食品工程”行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粮食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查监测和监管。加强粮油系统建设,严把粮食收购、储存和入库质量安全关。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乡镇(街道)党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3)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监测、调查和评价,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建设,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提高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用和假冒农兽药、超范围使用农兽药、违规添加禁用成分、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和退药制度导致农兽药残留超标、生猪乱宰乱宰等行为。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建设攻关行动,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农药零增长、兽用抗菌药物减量使用、水产养殖药物减量使用行动。在县域试行食用农产品证书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加快国家(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探索推广“证书+追溯码”监管模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督促农贸市场业主建立健全进入市场销售者档案,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力争将农业系统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100%纳入国家追溯平台和省级追溯平台。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
(四)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压实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落实食品安全校长(主任)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先进个人评比活动,中小学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普及“互联网加明厨亮灶”,稳步提高学校食堂“互联网加明厨亮灶”覆盖率,力争幼儿园、小学达到100%。组织开展春季和秋季以及中高考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深入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作坊”。推进农村食品店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网络平台和餐饮服务单位业态监管,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率达到90%以上。继续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止“地沟油”流入餐桌。规范食品标签、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生产经营工具和设备的管理。加强餐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样检验。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同时做好企事业单位食堂特别是学校食堂的监管工作。继续开展“文明用餐,公筷公勺”,减少食源性疾病传播。开展学生家长“手机看食堂”活动,推进消费者“看厨房、点外卖”工作。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局、县卫生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乡镇(街道)党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深入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保健食品宣传工作,查处和打击各类保健食品违法销售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严格规范保健食品保健功能声称、标签警示用语规定和企业保健食品营销行为,规范直销行业管理和准入。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商务经济合作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局。
(八)加强应急响应。修订完善县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自上而下、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预警交流工作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方案,组织县域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计划召开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会,分析研判综合性、阶段性、区域性风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报告。积极推进食源性疾病追溯体系建设,提高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定期发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及时发布风险提示。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九)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完成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不少于1144批次(县级散装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71批次,县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373批次)。县级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不少于3000批次。省级主要农产品常规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完善食品经营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年底前70%以上的食品经营者实施风险分类管理。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严惩食品安全犯罪。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综合运用财产处罚、资格处罚、人身处罚、名誉处罚等措施,加大对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食品行业禁入、终身禁入等惩戒措施,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人员的联合惩戒和信息披露力度,实现”。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取缔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开展“春雷行动20xx”,实施“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全县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数不低于近三年全县平均案件数的110%,始终保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县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一)落实企业责任。督促企业建立自查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述职活动。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活动。督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溯、风险可控。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农业与农村局、县商务与经济合作局。
(十二)推进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加强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舆情监测、协调处置、信息公开、宣传报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典型案例、食品安全监管成效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
(十三)推动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互联网加食品”监管,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验信息化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深化食品生产许可改革,推进许可信息化建设,实施电子证书管理。加快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建设,大力实施“白酒提质工程”、“天府植物油”、“中国好粮油”等行动,加快构建现代粮食产业体系。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或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开发名优新农产品,推进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加快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标准化。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不断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抓好农业品牌培育。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局、县农业与农村局、县商务与经济合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4)深化区域合作与交流。以成渝双城经济圈发展为契机,加强品牌建设、风险交流、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合作。建立区域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机制,启动区域统一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数据平台建设方案研究,交换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和食品监督抽检数据信息,协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推进跨区域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建立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加强对新、难点、典型案件的会商交流,加强线索排查、案件调查、调查取证、案件通报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责任单位: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党委(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五)加强对其他重点工作的监督。重点关注酒类、米面油、肉蛋奶、果蔬茶、瓶装饮用水、调味品、特殊食品等食品安全。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制定联合奖惩规范,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联合惩戒力度。严格执行屠宰检疫制度,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的相关要求,加强冻肉海产品风险排查,对可疑冻肉海产品开展核酸病毒检测,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风景名胜区、养老机构、宗教场所、建筑工地等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街道的动态管理,开展“放心肉菜超市”示范,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及部门,各镇(街道)党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统筹推进,认真研究解决本行业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责任体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结合自身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完善权责明确的监管机构,落实专门人员,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负责。
第三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2021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亚运会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紧紧围绕亚运安保,坚持以“四个最严”为根本、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一)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大局。继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物防”,严格落实“四不”和“七检”要求,强化分户、逐户核查和责任落实,抓好重点产品、重点主体的全链条监管,加强实战应急演练和培训,守住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的底线。重点开展“亚运兴市”行动,提前介入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亚运村餐饮设施布局,对接待酒店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监控运动员专用药品,对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开展专项治理,消除风险隐患。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进一步优化“城市大脑?萧山平台”市场监管驾驶舱功能布局,以亚运会“三馆三村”和接待酒店为重点,推动食品安全、智慧、农贸等应用场景的提质扩容,努力打造数字化赋能基层治理的窗口模式。
(二)坚持强基固本,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药品安全治理和高质量发展体系的意见,调整区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设置,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共同责任,完善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实施食品安全协管员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全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全覆盖培训学习,推动建立15三级食品安全办公室和3个四级食品安全办公室。定期落实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等制度,进一步加强跨部门信息通报和风险会商,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实施闭环管理,强化风险防范。全力推进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一物通”改革,推广应用xx省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X食链”),打通从田间到餐桌的生产交易数据链,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程电子检验记录、清晰食品追溯链条。实现“浙食链”系统在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应用的全覆盖,将12多家食品经营单位的购销数据接入“浙食链”系统。严格控制农药、化肥、兽药、渔药等的使用。,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建设优质农产品溯源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全面实施食品安全“采样分离”改革,全年完成定量食品安全检测5000批次以上、定性食品安全检测30万批次以上。
(四)围绕民生热点,部署专项治理。全力提升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建设网上“阳光厨房”,实施“食品安全印章”,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净网”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加强农业审批环节“投入”风险管控,推进新型农业水产品市场风险预警数字化平台建设,试行问题水产品产地熔断机制。继续开展新冠肺炎疫苗质量专项检查,确保新冠肺炎疫苗在本地区流通和使用过程中的储存和运输质量安全。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中药饮片质量和药品网上销售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医疗防疫物资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认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促进民生,加强典型引导。全力做好各级政府的民生工作,迭代升级各类放心消费应用场景。新增农村家宴视频“阳光厨房”20个、学校食堂智能化“阳光厨房”220个、智能化农贸市场10个、智能化改造摊位1200个,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可追溯食品生产经营实体和民生药房服务站建设。推动商品市场升级发展,完成九个市场“五个现代化”任务。
(六)强化多元参与,完善治理体系。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养老机构、农村(社区)家宴中心等重点区域推广,探索建立区域性保险机构。通过网络、报刊、公示牌等线上线下途径,及时发布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测信息,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畅通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渠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五进”“四你我”等活动,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工作者、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人大代表、新闻媒体、第三方专业机构等的作用。,形成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专业监督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