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政策
法律分析:中医药政策是中医药发展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政策体系是实现中医药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任务之一。全国中医药大会的部署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的经验和做法,解决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促进中西医互补、协调发展。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1)提高中医药教育整体水平。建立以中医课程为主线的中医专业课程体系,增设中医疫学课程。支持中医药院校加强对中医药知识深厚、热爱中医药的优秀学生的选拔培养。加强中医思维和中医临床技能训练,并将其作为学生学业评价的主要内容。加强对中医药院校和学科“双一流”建设的支持。布局建设约100个中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进高职院校高水平中医药专业群建设。强化高校附属医院中医临床教学职能。(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第一家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坚持发展中医药教师教育。增加多层次师徒教育项目,扩大师徒范围和数量,使师徒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长期坚持推进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传承工作室建设。绩效工资分配适合承担带徒任务的中医医生。在继承国医老专家学术经验工作中,按程序支持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报考以中医古籍代替外语作为同等学力的中医专业学位考试科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的评价和激励。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优秀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中医能力和医德是中医人才的主要评价标准,看病能力和看好病是对中医医生的主要评价内容。在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等高层次人才选拔中,探索中医药人才单独计划、自主评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工程院、中科院、各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