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购销整治四项20条是什么?
医药购销整顿4·20有:
1.从非法渠道购买药品并出售(尤其是非法回收的药品)。
2.非法从医疗机构购买制剂并销售。
3、购销假药,或将非药品作为药品进行宣传和销售。
4.以中药饮片形式销售中药材及初级加工品。
5、非法加工中药饮片。
6.存在出租、出借柜台等行为,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
7、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以及国家禁止零售的其他品种。
1.从非法渠道购买药品并出售(尤其是非法回收的药品)。
2.非法从医疗机构购买制剂并销售。
3、购销假药,或将非药品作为药品进行宣传和销售。
4.以中药饮片形式销售中药材及初级加工品。
5、非法加工中药饮片。
6.存在出租、出借柜台等行为,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
7、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以及国家禁止零售的其他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