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疗保险模式的历史演变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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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和发展免费医疗和劳动保险制度
1,免费医疗系统
公费医疗制度是根据政务院1952发布的《关于防止各级人民政府、政党、团体及其机构的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的指示》建立的。国务院《指示》明确规定,国家在各级人民政府、政党、工人、青年妇女和其他组织、各种工作队、文化、教育、卫生和经济建设事业单位,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和革命伤残军人公费医疗预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的卫生机构的医疗费用,按各单位职工人数比例分配,由各部门筹集和支持,不得分配给个人。住院期间门诊及住院费、手术费、住院费、门诊费或医生开具的药费由医疗费用支付,住院伙食费、医药费由个人承担。1952年8月,国务院将享受免费医疗的人员范围扩大到农村干部和高校学生。同时,为了控制药品的使用和不必要的检查,国家还制定了11种西药和大部分中成药的基本药物目录、大型设备检查规定和公费药品报销范围。
免费医疗制度是中国对享受免费医疗者的一种免费医疗保障制度。因为免费医疗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这个制度本质上是国家或者政府的保险制度。
2、劳动保险医疗制度
劳动保险医疗制度是根据国务院1951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劳动部1953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订草案》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适用范围主要是工厂、矿山、铁路、航运、邮电、交通、基建等行业和部门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参照执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企业诊所、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时,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一般药费由企业承担,贵的药费、住院餐费、医药费由本人承担。
劳保医疗制度是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的另一种福利性医疗社会保险。它是我国劳动保险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为职工提供免费服务、家属减半收费的企业医疗保险制度。
3.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历史作用和主要问题。
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在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方面彻底改变了旧中国缺医少药的历史,更好地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提高了职工的健康水平。中国人均预期寿命从1949年的34岁提高到1999年的71岁。另一方面,免费医疗和劳保制度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经济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
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这种传统医疗保障制度的问题日益突出:一是职工医疗费用由国家和单位共同承担,缺乏合理的医疗费用筹资机制和稳定的资金来源。二是医疗费用增长过快。三是医疗保障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程度低,覆盖面有待拓宽。
(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探索
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转型,传统的医疗保障制度日益暴露出机制上的弊端,改革成为历史的必然。经过多年的改革和探索,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新框架。这一改革进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2之前,改革完善以成本控制为中心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
(1)1985之前主要针对需求方实施费用分摊措施。比如个人要出一小部分医疗费用,即所谓的“挂钩”,但各地分担比例不同,一般为10%-20%。此后,员工个人费用意识增强,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对医疗服务的过度需求。
(2)从1985到1992,重心转移到控制医院,加强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约束。采取的主要措施有:①改革支付方式,将资金按享受人数和定额标准打包给医院,省吃俭用,超支分担,鼓励医院积极控制成本费用;(二)制定基本药物目录和公费药品报销目录,控制药品支出;(3)加强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管理,即提供经费的政府和使用者工作的单位应承担部分经济责任。此外,一些地区还建立了大病统筹制度,即以地区和行业为单位,企业缴纳保险费,形成统筹基金,用于补助大额医疗费用患者,提高了医疗保险社会化程度,增强了企业互助共担风险的能力。这些措施对控制费用的快速增长,缓解资金短缺和企业间的不公平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第二阶段:1992-1998,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
65438-0992,广东省深圳市在全国率先进行职工医疗保险改革,由此拉开了我国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根本性改革的序幕。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在我国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领导,国务院成立了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领导小组。65438至0994年,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联合制定了《职工医疗制度改革试点意见》,经国务院批准,在江苏省镇江市和江西省九江市进行试点。65438-099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委等四部委关于扩大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的意见,在58个城市开展。我省淮北、芜湖、铜陵列入国务院扩大试点城市范围。
几年来,各地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一是部分试点城市融资水平高,财政和企业负担重,资金归集困难,导致覆盖面窄,企业参与率低,试点工作难以推进。二是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滞后,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行为不规范,药品价格虚高,是医疗服务成本高、费用难以控制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从体制改革和机制建立的角度来考虑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
第三阶段:从1998开始,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推进。
1998、165438年10月,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14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这是国务院在总结各地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决定明确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政策框架,要求建立覆盖全国所有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随着国务院44号文件[1998]的发布,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发展阶段。(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童宗伦,本文为作者在省厅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律讲座上的发言提纲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