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经营许可证呢?
法律分析:中药材经营许可证需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如需在药材市场外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需到当地药监部门审批后方可开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并达到以下设置标准:
(一)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没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三)有一定数量的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必须是执业药师;
(四)具有符合药品储存质量要求并与其业务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仓库、冷藏仓库和冷冻仓库。仓库具有与药品储存相适应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储存、运输、分拣、上架、出库的现代化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五)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够覆盖企业药品采购、储存、销售、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够全面记录企业管理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的信息;符合《药品交易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交易各环节的要求,具备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条件;
(六)符合药品经营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和仓库管理、仓库药品质量安全保障、药品出入库、仓库药品储存和维护的要求。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预防用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