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采购管理系统

法律分析:中药饮片采购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

1、中药饮片的采购,必须根据我院临床需要,根据基本药物目录经中药饮片负责人批准后,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从合法供应单位购买中药饮片;

2、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和选择合法的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3.医院在采购中药饮片时,要核实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委托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必须加盖单位红章,并将这些材料存档备查;

4、医院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应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时,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等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购销。第五十七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有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应当注明通用名称、剂型、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购销单位、购销数量、购销价格、购销日期以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