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等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专科层次,国家标准代码14307,专科代码6266。
第四条专科学制三年。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或修完规定的学分,方可授予教育部注册的国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办学条件: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综合性职业院校。学校占地876亩。设有化工学院、制药工程学院、医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本科部(与河南工业大学联合办学)等9所医院1院系。本科专业3个,专业和方向54个。目前在校生1.6万人。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综合实训楼、智能图书馆、室内竞技场、现代化的学术报告厅、标准化的运动场、全部配有空调和独立卫生间的现代化公寓、干净宽敞的洗浴场所;数字化校园、多媒体教学网络、电子阅览室等现代化设施。会建,学校WIFI全覆盖无死角。
第六条教职工:学校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中学以上职称人员200余人,博士、硕士生30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名师、全国职业教育名师5人,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河南省模范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省教育教学专家、省优秀教师、省教育厅学科带头人等5人。165438.
第七条学校荣誉:学校先后获得“河南省首批骨干高职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优质学校”、“河南省品牌示范高职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十大最具影响力职业院校”、“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
第八条就业创业工作:学校的教学质量、就业率和满意度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认可。学校努力实现毕业生“好就业,好就业”的就业理念。学校通过每年组织的大型招聘会和专场招聘会,与省内外数百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学校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7%以上。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九条机构职责:学校成立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招生结果符合政策规定,确保了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了违规招生问题,为阳光高考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十条监督措施:学校纪委(监察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对象和计划分配原则
第十一条报名对象:按照河南省高考报名相关要求,取得2020年河南省统一高考报名资格;对口班须参加2020年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聘毕业生考试报名资格。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学校实际办学条件、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编制本校招生计划。一、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计划目录;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音
第十三条录取原则: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普通专业:在省招办的投档中,按照“分数第一,自愿”的原则录取,即第一专业能不能录取,第一专业不能录取时再看第二专业能不能录取。等五个专业都考不上了,再看是否同意转学。如果同意转的话,最后就转到满额的专业。如果我们不同意转学,我们就不会被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降序录取。
艺术专业:我校艺术专业的录取规则是:考生采用所在省美术统考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取得专业合格成绩的考生,按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口专业:在省招办的投档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学生。
特别说明:空勤专业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身高女:163-175cm;男:173-185CM。
(2)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和纹身。
(3)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2020年学校所有专业学费住宿费标准定为:理工科专业4200元/年,文史类专业37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助产学、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中医类专业4800元/年,护理、药学类专业528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住宿:4人1000元/出生年,6人700元/出生年,7-8人600元/出生年。
第七章奖学金和补贴制度
第十五条我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还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以内)、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贫困学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第八章职业学校的办学地点
第十六条郑州校区开设专业:应用化学技术、精细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化妆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商品检验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服务、移动通信技术、 视觉传达设计与制作、护理、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室内设计师方向)、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方向)、建筑工程信息管理、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式施工方向)、景观设计、财务管理、金融。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空乘、连锁经营、市场营销、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网络营销* * * 43。
凯丰校区11专业:药品生产技术、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中药学、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营销方向)、健康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5G工程师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J2EE应用开发方向)。
根据学校教学组织安排和新校区建设进度,个别专业的位置会有所调整。
第九章附则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本章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我校此前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章程有抵触的,以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学校地址
郑州校区:郑州市建设西路548号
开封校区:开封职教园区第九街与东京大道交叉口北。
联系方式:0371-67842026/67842135/67842209。
网址:www.havct.edu.cn
招生咨询组:940422689 730827152
电子邮箱:hnyyzsb@126.com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