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能报销医药费吗?
新农合门诊可以报销,但是门诊报销是按照一定比例报销的。
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为: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门诊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用限额为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用限额为50元。在镇卫生院就医报销40%,每次就诊检查费和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医报销30%,每次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报销20%,每次就诊检查费、手术费限50元,处方药费限200元。中药发票附处方,限额1元。乡镇级合作医疗门诊年报销限额为5000元。
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为门诊统筹乡镇和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和75%;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的,不设免赔额;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 ~ 80%;将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省级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8种重疾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重疾定额力争达到70%。
参加本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县农医办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继续有效。参加县内新农合的人员,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治疗,可按合作医疗报销比例申请即时刷卡报销。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及县外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医疗结束后持相关资料回户籍所在地乡镇申报。
医疗报销所需材料包括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医疗文件和证明材料;门诊治疗的,提供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住院,提供出院小结复印件;如有死亡,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