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天津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预先通知

#卫生资格#入门考试网从天津卫生人才网获悉,2022年天津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提前通知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 65438+2月20日-65438+2月30日。详情如下:

各区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天津市部分中心医院,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考办发[2021]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蔡威发[2021]102号),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51号)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根据《中央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做好医务人员保护关爱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国发〔2020〕23号)的有关要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新冠肺炎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对于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晋升高级职称的可直接申报参加考试。 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优惠政策。

(3)2022年报考人员,所取得的学历或学位及在本专业的工作年限均截止于2021 65438+2月31。报名条件中关于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大专毕业学历或学位。

(4)2022年起,初级(教师)和中级考试增加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相关人员需参加相应等级考试,本市不再组织“眼科技术专业”考试。

自2024年起,将职业医学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内科专业,结核病并入传染病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纳入护理专业,同时相应增加所有护理专业考试中的中医内容。目录中取消中医护理(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职业病、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65、438+065、438+0、365、438+0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的申请人要提前做好申请。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392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变动需要报考现职专业类的人员,须在现职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四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不同专业(包括专业和分专业)的,各科合格分数线不得作为同一专业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报名参加其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八)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65 438+08]81号)和《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个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享受在中国永久居留有关待遇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65 438+02]53号)

(九)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市体检中心负责。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测姓名和现场审核确认两个阶段。市体检中心、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各单位统一使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管理系统对考生资格进行确认和审核。市体检中心将统筹安排考试报名和材料提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

(一)体检中心、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认真做好体检报名组织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考试复习、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体检中心、相关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加强考生管理和考试纪律教育,提高考生遵守纪律和规则的意识,加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1号)的宣传,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三)市体检中心和相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领导,加强对体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加强沟通协调,严肃体检纪律,积极争取公安、电力、无线电管理和交通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密切关注考试舆情,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附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021 65438+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