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改革意味着什么?
医改:从六个方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政府出资,向城乡居民提供均等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承担;特殊医疗服务由个人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加大卫生投入,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财政总支出和卫生总支出的比重。政府兼顾医疗服务供需双方,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二是优化城乡医疗服务体系结构,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对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预算管理。三是改革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理顺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严格医疗机构准入、经营、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到2008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基本覆盖所有农村地区,并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到2010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部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推开。五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体系,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规范基本药物使用,提高药品储备,保障人民基本用药。第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护理人员的培养、输送和吸纳。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培养适合农村的卫生人才,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工作。培养中医药人才,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