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修订计划

1 1.结构框架采用带有基本要求和附录的框架。本次修订认真研究了GMP的整体结构设计,决定采用《药品GMP基本要求和附录》的模式,与欧盟GMP和我国现行GMP的整体结构相同,也符合我国公众的依从习惯。这种模式的好处是基本要求相对固定,具有普适性。附录对特定药品类型和技术管理有特殊要求,可根据监管重点需要逐步增加,也可根据发展和监管需要随时补充或更新新的附录。修订后的GMP涉及基本要求和五个附录:无菌药品、中药制剂、原料药、生物制品和血液制品。二、主要内容新版GMP目前包括基本要求和五个附录(无菌药品、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药制剂和原料药)。原GMP版中非无菌药品的附录要求合并为基本要求。继续使用98版GMP中的中药饮片附录、放射性药物附录和医用气体附录,暂不修订。不适合新版GMP的按新版执行。这样,企业药品GMP将有一个基本要求,五个新附录和三个旧附录。GMP的基本要求和无菌药品附录是本次修订中最重要的,血液制品附录是本次修订中新增的附录。1.药品GMP基本要求新版GMP基本要求* *共15章,335条,35000余字,详细描述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条款涉及的内容基本保留了98版GMP的大部分章节和主要内容,涵盖了欧盟GMP的基本要求和世卫组织GMP的主要原则,适用于所有药品的生产。新版GMP体现了重视人员和质量体系建设的特点。2.无菌药品附录为了保证无菌药品的安全性,这次按照欧盟和世卫组织的标准进行了修订。无菌药品附录采用了欧盟和最新世卫组织的A、B、C、D分级标准,对无菌药品生产的洁净度等级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特别是对悬浮颗粒的静态和动态监测、浮游菌、沉降菌和表面微生物的监测进行了详细的设置,并对监测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说明。细化了模拟灌装、灭菌验证和培养基管理的要求,增加了无菌操作的具体要求,强化了无菌保证的措施,为有效保证无菌药品的安全和质量提供了法律和科学依据。3.生物制品附录生物制品附录根据生物制品生产的特点,强调了生产过程和中间过程的严格控制以及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一系列要求,加强了生产管理,特别是对种子批和细胞库系统、生产操作的管理要求以及对原料的具体要求。4.血液制品附录血液制品附录是参照欧盟相关GMP附录、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药典标准和2007年血液制品生产整顿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的全新附录。重点内容是保证原料血浆、中间产品和血液制品成品的安全。对复检、设定隔离期、血浆供应商和产品的追溯信息、中间产品和成品的安全性指标检验、检验用体外诊断试剂的管理2、投料生产、病毒灭活、不合格血浆的处理等各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原料血浆、中间产品和成品的安全性。5.中药制剂附录中药附录加强中药和中药饮片的质量控制、提取工艺控制、提取物贮存的管理要求。对中药材和中药制剂的质量控制项目提出了全面的要求,对提取中回收溶剂的控制也提出了要求。6.API附录API附录的修订主要基于ICH的Q7。同时删除了Q7中与基本要求重复的内容,保留了对原料药的特殊要求。API附录强化了软件要求,增加了经典发酵过程的控制要求,明确了API回收、返工和再加工的具体要求。第三,主要功能集中于细化软件需求。此次修订的重点是细化软件要求,使我国GMP更加系统、科学、全面,并细化98版GMP中的一些原则性要求,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尽可能避免歧义。加强文件管理新版GMP参考了欧盟GMP的基本要求和美国GMP的相关要求,对主要文件的编写(如质量标准、生产工艺规程、批生产和批包装记录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批生产和批包装记录的复制和发放提出了具体要求,大大增加了违规记录和不规范记录的操作难度。新版GMP的基本要求和五个附录在修订过程中均参考了国际GMP标准,并增加了质量风险管理、供应商审核和批准、变更控制和偏差处理等章节,以加强国内企业对相关环节的控制和管理。有些概念已经出台或澄清,有些已经在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有些正在国内部分省份试行。(1)合格人员新GMP明确规定了产品放行负责人的资格、职责和独立性,大大强化了对产品放行的要求,提升了质量管理人员的法律地位,为质量管理人员独立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保障。(2)质量风险管理新版GMP提出了质量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明确企业必须根据科学知识和经验对药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最终关系到保护患者的目标。在质量风险管理过程中,企业努力的程度、形式和文件应与风险水平相适应。(3)新版中明确并加强了设计确认。前期GMP实施过程中,药品生产企业对新建或改造厂房、设备选型缺乏充分论证,造成或大或小的投资损失。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将“设计确认”做得更加具体明确,要求企业明确自己的需求,确认厂房或设备的设计是否符合GMP要求,避免盲目性,增加科学性。(4)变更控制3对变更控制没有要求。改变处方和生产工艺,改变直接接触药品的原料和包装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来源,改变生产厂房、设施和设备而不追溯,在企业中是常见的。新版GMP在“质量管理”一章中专门增加了变更控制一节,提出了变更分类管理的要求。这些管理要求的增加,为制止企业的随意行为提供了管理手段,配合近期药品注册管理中提出的变更控制要求,有助于形成药品生产监管和药品注册管理的监管合力。(5)偏差处理新GMP在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一章中增加了偏差处理一节。参考ICH的Q7和美国FDA的GMP,明确了偏差的定义,规定了偏差分类管理的要求,为企业制止其不严格制定文件的随意行为提供了有效的管理方法。(6)纠正和预防措施(CAPA)新版CMP在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章节中增加了CAPA要求,要求企业建立纠正和预防措施体系,对投诉、产品缺陷、召回、偏差、自检或外检结果、过程性能和产品质量监测趋势进行调查,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调查的深度和形式应与风险程度相称。(7)超标结果的调查(OOS)新GMP在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章节中增加了OOS调查的要求,要求企业的质量控制实验室建立书面的超标结果调查程序,并按照书面程序对任何超标结果进行全面调查,并有相应的记录,进一步规范了实验室的操作行为。(8)新版GMP对供应商审核和审批的基本要求单独设章,明确了对供应商审核和审批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供应商考核体系。(9)产品质量的回顾与分析新版GMP的基本要求中引入了“产品质量的回顾与审核”的概念,要求企业每年定期对上一年度生产的每个产品或类别的质量进行回顾与分析,详细说明所有生产批次、不合格产品批次的质量及其调查、变更和偏差、稳定性检查、生产厂房、设施或设备的确认。这一新方法的出台,可以有效促进企业长期关注产品质量,必须关注每一个产品的质量及其变化,特别是与注册审批内容或要求不符的产品,并定期进行总结和评价,这与GMP实施的目的是一致的,即“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适合预定用途的药品,符合注册审批和质量标准的要求。”(10)持续稳定性检查方案新CMP基本要求推出持续稳定性检查方案,旨在促进药品生产企业重视药品上市后的质量监控,确保有效期内的药品质量。新要求明确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对成品或中间产品的稳定性进行检验,稳定性检验计划需要包含哪些内容,如何根据稳定性检验结果分析和评价产品质量的变化趋势,并对上市产品采取相应措施。这是加强药品上市后监管的方法之一。通过这些新的或更明确的要求,将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落到了可操作、可检查的层面,促使药品生产企业主动预防因药品生产质量引发的药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