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操作程序

1.提交文件并申请更换。

2.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需提交的文件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应核对原件)。申请单位食堂许可的,应当提交发起人的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校对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登记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与原件校对);

4.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提交食品安全管理员聘任书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复印件(需校对原件);

5.员工登记表;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原件应核对;单件销售包装完整的食品不需要提交此项);

7.食品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相关证明:

(1)即符合用途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附证明原件)及业主出具的场地说明(有拆分的除外),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及居住/经营场所承诺书,或提交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购房合同复印件(附证明原件), 房屋销售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需加盖房地产开发公司公章);

(2)租赁合同复印件(附证明原件);

8、经营场所布局,以及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销售经营者的经营项目涉及散装食品和现场制售食品及餐饮服务经营者,其经营场所布局需电脑绘图,注明单位全称并注明尺寸)

9.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

10、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非注册食品销售经营者和中小型餐馆、糕点店、饮品店、小餐馆无需提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制度、食品经营流程和控制制度、场所、设施设备的清洗消毒和维护制度、进货查验和检验记录制度、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等。餐饮服务企业还应当提交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11.申请散装销售熟食制品、酒类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应当查验原件),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生产单位公章);

12.使用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位置、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式等材料;

13.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的经营者,应当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食品安全机构出具的成品安全性合格检验报告;

14.制售凉茶的饮品店应当提交中药材原料清单备案;

15.网络食品摊贩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能够当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者网店的设备设施清单,并自入网之日起30日内将其网站、IP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联系方式等信息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16.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应核对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然而,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和仅在预包装食品中的销售不需要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许可,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