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医改政策宣布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
4月8日,北京正式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这项改革将主要集中在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
一是取消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设立挂号费和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以三级医院的医事服务费为例,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
医事服务费是此次改革新增的项目,旨在补偿医疗机构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促进分级诊疗。对应的原收费项目为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
第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对435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上下调整。提高护理、中医、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ct、核磁共振等大型检查设备价格。
三是组织实施药品阳光采购。
办法是向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公开药品质量指标和国家中标价格,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品种变更等信息,打破过去药品价格等信息不透明的状态。预计通过药品的“阳光采购”和竞争机制,药品价格将进一步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