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四川省卫生与中医药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21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发〔2021〕2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系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2020〕14号)
一、考试时间、专业和方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7月3日、4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专业和方法
***118专业(附件1),其中采供血医学、采供血护理、采供血检验技术、血液制备技术4个专业采用纸笔测试,其余114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测试。
二、申请条件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卫发[2065 438+08]52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四川省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川卫规[2019]3号)、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和〈四川省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中医办〔2020〕33号)等规定,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范围和条件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我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药学、护理和技术类专业技术工作,拟晋升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职称者,应参加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资格考试。
在我省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成都市所辖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工作,拟晋升初级卫生保健(中医)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可参加初级卫生保健(中医)副高级资格考试。
(二)卫生副高级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医学博士学位,并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二)具有相应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学位,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三)具有相应医学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四)具有相应医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卫生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
(1)受聘于卫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且在本届任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2)获得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4)市(厅)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候选人;
⑤项目负责人或市(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第一研究人员,在《中国核心期刊概况》收录的期刊上发表sci论文3篇或2篇。
(二)具有相应医学专业中专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于卫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8年以上,并通过国家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在卫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8年以上,受到市(处)级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3)不具备所要求的学历,但在卫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医疗保健实践经验和独特的医疗技术,医疗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但上述第3款(1)条件之一的除外。也可由3名同行业专家(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卫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或省部级国家机关批准的同职称专家)推荐。
(4)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参加各级党委、政府分配的援外、援藏、援藏1年的,可提前1年报考;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结果全部合格及以上的,可以提前2年报考。
(三)初级卫生保健副高级资格申请条件
申请初级卫生保健副高级资格的人员,须符合川卫发[2018] 52号文件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初级卫生保健高级职称申请范围,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医学博士学位,并取得卫生或初级卫生保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二)具有医学类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学位,取得卫生或者初级卫生保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三)具有相应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卫生或者初级卫生保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四)具有相应医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卫生或者初级卫生保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
(五)具有相应医学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卫生或初级卫生保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初级卫生保健副高级资格考试:
(1)从事卫生或初级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届任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2)获得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4)市(厅)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候选人;
⑤获得市(处)级以上党政机关授予学术技术职称的人员,如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四川省临床技能、四川省卫生拔尖人才等。
(2)不具备规定的学历,但在卫生或初级卫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医疗保健实践经验和独特的医疗技术,医疗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除满足第三款(1)所述条件之一外,可由三名专业同行专家(省、市医疗卫生机构资深专家)推荐。
(3)受聘卫生或初级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参加各级党委、政府分配的援外、援藏、援藏工作满1年的,可提前1年报考;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结果全部合格及以上的,可以提前2年报考。
(四)申请中医副高级资格的条件
报名参加中医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医博士学位,取得中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1年;
(二)具有中医药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中医药专业中级技术资格满3年;
(三)具有中医药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及以下学位,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
(4)临床医师申请中医副高级资格需提供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知识结业证书》。
3.在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上任职满2年,且在本届任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中医药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
(1)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2)获得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4)获得省级名老中医、省级中青年名老中医;
(5)市(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6)项目负责人或市(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第一研究人员,在《中国核心期刊概况》收录的期刊上发表sci论文3篇及以上或2篇以上;
(7)参加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援外、援藏、援伊工作1年,年度考核成绩合格及以上的,提前1年报考;
(8)参加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援外、援藏、援藏工作满两年,年度考核成绩全部合格及以上的,提前两年报考。
(五)基层中医副高级资格申请条件
报名参加基层中医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医博士学位,取得中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1年;
(二)具有中医药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中医药专业中级技术资格满3年;
(三)具有中医药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及以下学位,取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
(4)临床医师申请中医副高级资格需提供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知识结业证书》。
3.在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上任职满2年,且在本届任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中医药技术人员副高级资格考试:
(1)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2)获得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三)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的;
(4)获得省内中青年名医;
(5)市(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六)其他相关事项。
(1)报名条件中对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高等学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获得正规教育前后在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2)按破格条件报考相应资格的人员,其成绩、贡献、荣誉应在现任职务期间取得,不得重复使用。
(3)卫生(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后,参加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报考;参与疫情防控,获得重大成绩以上奖励,或受到市(处)级以上表彰的,可提前2年报考;参与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申请。
(4)报考本专业工作的截止时间计算为报名当年的65438+2月31。
(五)援鄂医疗队、高危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参加卫生(中医药)职称评审时,免于参加副高级资格考试。援外期间,援外医疗队员申报参加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免于副高级资格考试。
第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5月10至5月26日。
(2)资格验证时间
5月10至5月27日。
(3)付款时间
5月10至5月28日。
(4)电子发票的打印时间
6月10至6月12 31。
(5)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28日到7月2日。
第四,通知制度
(一)考试报名凭证事项采用告知系统,考生可以选择是否使用告知系统。报名前,一定要认真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书通知系统的相关要求。
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中没有记录的,可以选择通过通报制度的方式处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令第102号)有严重或者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适用通报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1),并记入资格审查诚信档案,在记录期内。
(2)选择报考告知制度的人员,应当认真了解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如有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报名前,本人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信息,并以电子方式签署通知书(电子文本)。一旦提交就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替。
考试前,如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考试结束后,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并取得考试成绩的,该届所有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成绩证书的,资格证书、成绩证书无效。对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果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者,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令第10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31)。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未选择通知系统或不适用通知系统的人员,报名前应认真了解报考条件、满足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机构的核查权限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信息后根据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程序
报名、资格验证、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办理。
(1)网上报名
1.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st.sc.gov.cn)“人事考试”栏目报名。
2.报考卫生专业的,点击“2021年度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报考中医专业的,点击“2021年度中医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表“是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一栏进行专项申报。
4.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2.5cm*3.5cm,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登记簿、证件制作和认证等。上传时请小心使用。
5.报名点的选择:报名由属地分部管理。为减轻申请人跨区域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申请人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中央在蓉单位和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必须选择省直报名点。
6.所有报考人员须根据报考条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为100-300kb,复印件无效)。
7.报考人员在填写时一定要认真核对信息,信息核实后不可修改。
(2)资质验证
1.报名点所在地资格审核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相关信息和上传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选择市(州)报名点的,由报名点所在市(州)卫生行政部门核实卫生专业;中医专业由报名点所在市(州)中医药行政部门核实。选择省直报名点,卫生专业由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核实;中医专业由省中医药管理局人教处核实。资格核查部门在核查过程中,可以要求有疑问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所需材料进行核查。未按要求进行验证的,取消资格或给予无效考试成绩。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审核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的电话见附件2、3。
2.选择通知系统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信息后,根据学历核验情况,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医生职业资格证书、网上人工核验例外条件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3.未选择通知系统或不适用通知系统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信息,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医生职业资格证书、破格条件证明、相关职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资格核验工作人员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网上人工核验。
(3)网上支付
费用:每人每科90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因素不予退费。
(4)电子发票打印
电子发票可在四川省(rst.sc.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栏目打印(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5)打印准考证
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st.sc.gov.cn)“人事考试”栏目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如有错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的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审核和证书收集
(一)查询结果
可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st.sc.gov.cn)的“人事考试”一栏查询成绩。
(二)公示和审核
成绩公布后,拟取得合格证书的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st.sc.gov.cn)的“人事考试”栏目进行公示,报名点所在的资格审核部门受理举报并进行审核。
(3)收集合格证书
合格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发证机构领取。
七、考试说明
(1)参加纸笔考试的考生所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参加人机对话考试的考生,考试时仅限使用黑色墨水笔。草稿纸放在考场供考官使用,考试结束后收回。
(二)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种类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包括过期的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和证件)进入考场,相应就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考试桌上。持有两种不同证书的人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登记簿》信息不一致,科目、成绩有误的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应认真核对考试中填报的信息,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答题卡和答题卡(纸)。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的有关规定。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令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31)。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
在考试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生、教育、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密切配合,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安全、稳定、顺利实施。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相关要求请密切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st.sc.gov.cn)“人事考试”栏目。
附件:
1.卫生与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各报名点所在资格验证部门的咨询电话。
3.各报名点所在人事考试机构的电话。
4.电子发票打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