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出关于扎实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6月14)

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市级领导小组,省级领导小组成员:

为进一步抓好我省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经省委领导小组同意,现就近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立即开展相关产品流通环节的风险排查。

1.严格监督管理进口海产品的检验检疫。海关要严格进口海产品准入管理,确保进口海产品来自经海关总署准入的国家和企业,并附有出口国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要严格执行海关总署对进口海产品的监管、抽样和风险监测方案,严格指定监管场所查验制度,所有进口海产品的查验都要在海关指定的监管场所进行。

2.做好全面的检查和检验。各地商务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对进口海产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以及运输、储存、销售等相关环节进行登记,并会同卫生部门对经营进口海产品的市场、商场、超市等交易场所的海产品、外部环境和相关人员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

3.切断疫情输入和传播渠道。各地要加强对来自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货物的风险监测,定期对所售货物、场所和环境进行抽样检测,对核酸检测阳性的货物和环境及时采取消毒等应急措施,对可能接触到检测阳性的货物和环境的人员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 及时隔离检测阳性人员,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的后续管理,防止疫情由物及人传播和扩散。

4.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各地要加强海鲜市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人员准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登记、测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加强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手术台、下水道、运输车辆等重点部位的消毒措施。加强物流从业人员疫情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实名登记、查验、可疑物品报告等制度,增加消毒灭菌频次,消除疫情传播隐患。

二、自5月30日起对出入山东人员进行分类健康管理。

5.对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和去过相关场所的人员均接受了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的居家健康管理,以及3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管理期从到达目的地山东省之日起算。

6.加强对高风险地区回山东人员的管理。对5月30日以来居住在高危街道的人员进行登记,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14天。进行了3次核酸检测和1血清抗体检测,管理期从到达目的地山东省开始计算。

7.做好中风险区回山东人员的管理工作。对在高危街道所在城区其他街道居住过的人员和5月30日以后返回山东的人员进行登记,居家隔离14天,检测核酸2次,血清抗体1次。管理期从他们到达目的地山东省开始计算。

8.做好中等风险区所在城区其他街道回山东人员的管理工作。对5月30日以来在中危街道所在城区其他街道居住的人员进行登记,进行健康监测14天,核酸检测两次,血清抗体检测1。监测期从他们到达山东省的目的地开始计算。

9.重点地区低风险地区回山东人员健康监测。对5月30日以来在重点疫区低风险区居住的人员进行登记,在山东停留的人员在到达当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果不留下来,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并就医。

10.加强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各市要密切关注重点地区疫情,按照我省《中高风险重点地区流入地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做好人员管理,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引导相关人员积极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告,确保不漏一人。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2小时报告疫情,12小时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完成流程调整,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三、全面排查和处置重点地区与确诊病例相关的人员和场所。

11.青岛市组织了对发热病人和肺炎病例的调查。梳理15年5月以来医疗机构病历和药店购买退热止咳等药品销售记录,全面开展发热病人和肺炎病例随访,发现可疑症状立即进行核酸和抗体检测,排查可能的传染源。

12.对确诊病例刘某某的接触者进行追踪管理。追踪刘5月29日至6月2日在青岛期间的接触者。相关城市应于5月29日、6月2日对高铁列车同一车厢内的所有密切接触者、旅客和乘务人员进行隔离,开展两次核酸检测和1血清抗体检测,阴性的解除隔离,并开展14天居家健康管理。其他一般接触人员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者给予家庭健康管理14天。

13.对相关场所及周边社区进行排查处置。对刘活动轨迹所涉及场所的人员和周边社区的居民进行健康调查,对近两周内出现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对刘去过的集贸市场销售产品及相关摊点等周边环境进行采样检测,对其去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评价消毒效果。

第四,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哨兵”作用。

14.医疗准备工作要到位。各市要加强对本地区医疗资源和物资储备的统筹规划,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确保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所需药品、试剂、防护用品储备充足,按照7-10天的全额防护底线储备防护物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不压缩隔离病房,不减少观察床位。特别是要加强人员培训、演练和人才梯队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务人员的早期鉴别诊断能力。

15.发热门诊管理要到位。在规范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设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发热门诊功能,努力实现发热门诊挂号、收费、化验、诊疗、取药等服务,最大限度减少发热门诊内外人流。细化关于流行病学史的询问,详细了解是否有北京等高危地区居住史。

16.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要到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完善医院感染防控质量控制体系和人员培训制度,按需做好标准预防和附加预防,加强对患者和照料者的管理,实施发热门诊、新住院患者和照料者及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的核酸检测,有效降低医院感染风险,坚决杜绝因医院感染造成的集中流行。

动词 (verb的缩写)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市场供应

17.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坚决落实“四个最严”,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进口海产品销售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商务、住建、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督促夜市、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疫情防控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18.保障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坚守民生底线,扎实推进“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确保供应质量和价格稳定。

六、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

19.各地要严格规范相关信息发布程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缓解社会焦虑,消除社会恐慌,引导群众理性对待散发病例,积极配合疫情常态化防控。针对群众的疑虑、关切和诉求,采取多种可接受的方式,加强防疫知识的普及。要全面准确监测和研判舆情,快速回应谣言,及时澄清;对制造和传播谣言者,要及时依法查处。隐瞒居住和接触史不如实报告者,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坚定的底线思维,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强化联防联控和信息共享,继续防止麻痹、疏忽、松懈和厌战,把各项措施抓细抓细,不断巩固我省疫情防控成果,促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整体发展。各市工作落实情况于6月22日前报省委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艳,0531-67876149。

孟军,0531-67876336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