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各大寺庙出家有什么要求?待遇怎么样?
第一和第十三种是受害者:坏内外道(做破坏工作出家的人)、破他梵文(也戒淫的人)、贼入道(偷听戒律的人)、黄门(有无性功能的人)、二根(既有男女生殖器的人)、禽兽化成人、非人化成人、犯界罪(已禁且犯大戒的人)
二、轻纱者:非奴、非贼、非债者,未满二十岁者,未受足戒者,未患疔疮、痈、疯等症者(身心不健康、五官异常者),父母不听,服兵役者,不得穿衣服。正如11因缘所说,“正人出家,清净人圆(受大戒)。”
在和尚团里,不像现在,只要双方都愿意就行,但是你必须得到大家的同意才能刮胡子。在戒律中,这被称为乞求米沙因果报应9。即一个和尚或一个想出家的和尚必须向和尚团提出要求。如果大众认为这个人真的有条件给沙弥剃头,就给许可,否则不给。没有僧团的允许,任何人都不能出家。这个规定有两个原因:第一,和尚没资格做人,却有能力做人。后来他不能把戒律当法来教,导致弟子违背了戒律和尊严。2.一个小孩未经父母同意跑进了佛寺。他的父母找到寺庙,问了其他和尚,他们都表示不知道这件事。最后,他们发现孩子已经剃度出家了,于是居士嘲笑和尚撒谎。所以,一个佛教高僧,必须经过僧团的认可。
出家时要举行的仪式,见《四部法:抄资持录》卷四十一,米沙其他篇。道宣律师根据四司律、杜、、善见律等制定了仪式。其主要内容是:召集僧人求因缘:让想出家的人去僧伽兰,站在看不见听不见的地方,理发师尊严地向大众乞讨,僧人向大众宣布这段时间的事情。如果没有人反对,
一个和尚必须有两个师父:一个是理发师,理发师也是和尚;首先是高丽教授。想出家的先请和尚,再请高丽。由老师告诉他聘请老师的意义和方法,对和尚用仪器说:
“大德一心读书。我请大德出家,愿大德为我出家。我得依大德之理出家,得慈悲(三请)。
请求阿文准许此事,但把和尚改成阿。
和尚请了二师后,在道场设了一个二赢席,准备坐二师。我用香喷喷的汤给自己洗澡,说明我会摆脱俗人的庸俗。洗完澡,我还是穿着俗不可耐的衣服,一个个给爸妈鞠躬,说:
“在循环的三界中,爱是不可分离的。弃善成无为,真正报恩。
说罢,脱下俗服,换上僧服。他走进道场,跪在和尚面前。和尚应该说一个人的头发、毛发、爪子、牙齿、皮肤都是不洁的,使他厌倦了生死,决心出家。
然后他走到阿圭利面前,阿圭利给他盛上香喷喷的汤,称赞道:
“君子好逑,可以世事无常。弃俗入泥,不可思议。
和尚拜十佛,道:
“拒大佛,可以三苦,也愿一切众生,无所不为。
接着,李悦阿剃了头发,和其他人一起背诵了出家的话语:
“毁形守节,割爱无亲人。弃家入圣道,愿花尽人。
高丽剃光头发时,在头顶留了几根头发,然后走到和尚面前跪下,双手交叉。和尚拿着剃刀问:“我今天要给你剃头,是吗?”回答:“呃。”和尚剃去顶发,然后把和尚要穿的袈裟(袍)给和尚收下,还给了和尚。三次之后,和尚把袈裟放在和尚的代表上,说:
“好救济服,伟大的福田服。穿衣如戒,广为众生。
和尚以一件好袈裟向佛陀行礼,绕坛三圈,说他庆祝他的袈裟:
“遇哉值佛,谁不喜谁。祝福和满足,我今天获得了利润。
最后,我谢过公二师,坐下,被六位家长庆祝。
中国汉代佛教寺院管理办法:第三章弟子和僧团的管理
第九条出家必须是本人自愿,身体健康(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佛,爱国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础,并经父母家人同意。一个要求出家的和尚,只有查清自己的身份和出身,认定自己符合出家条件,才能被接受留在寺院。受任为僧,授三皈依五戒,经一年以上僧团检查后正式剃度,并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颁布法令。第十条皈依三宝,必须自愿、爱国、守法、守规矩,有一定的信仰基础。只有经过佛教徒的介绍,皈依者才能接受。接受一个皈依的门徒应该以庄严的方式进行。皈依者必须填写表格,登记个人姓名、简历和证明人,并提交给寺庙保存。第十一条寺院僧团健全,道风严肃,管理规范,法制和生活设施完备,能够传授三坛大诫。可以举行讲经仪式的寺院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佛教协会严格按照条件和实际需要,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确定;未经批准的寺庙不得擅自举办。在具有传戒资格的寺院讲授三大戒,省级佛教协会必须事先征得省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并报中国佛教协会审批。全国每年大约有五个寺院传授三大戒律;每次受戒人数一般在200人左右;禁欲期不少于四周,以便组织新的禁欲者学习禁欲法。第十二条出家受戒人必须年满20周岁,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持身份证、正式记录复印件和当地主管部门及所在寺院的证明,经所在寺院所在省佛教协会筛选认定后,方可进入教堂出家受戒。60岁以上者,除增戒或补戒者外,一般不授戒。第十三条传授三坛戒律,对象主要是本省受戒人;外省出家受戒者,须征得所在省佛教协会同意,出具证明,并介绍给出家受戒者。第14条三坛大诫传授时,戒律必须分别传授。传授比丘尼戒律,有条件实行二部僧戒制。废除焚香结疤的做法。第十五条戒叠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和编号,由省级佛教协会发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弃戒归俗者,由其所属佛教协会或寺庙收回,交由省佛教协会注销。第十六条导师、剪发师、皈依师必须是爱国爱教、品行端正、熟悉教理法度、戒十夏蜡的僧人。其资格由省级佛教协会根据条件认定,并颁发证书。不合格者,不得传道、收徒、收皈依弟子。第十七条寺庙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常驻僧人数量,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规定的名额内,凡接纳住持和尚出家的,必须向戒律、法令或当地佛教协会核实(如无佛教协会,可由原寺庙证明);新出家的,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办理。要求常住寺院的僧人,必须经过一年的考核,然后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户口,办理迁移等手续。第十八条。常驻僧人离开寺院的,寺院应当收回戒律法令,并将户籍转回原地。违反严格戒律,不遵守寺规,屡教不改者,经寺务会议讨论决定,予以除名。对利用僧侣身份招摇撞骗、为非作歹、败坏佛教、影响极坏的,经寺务会议决定后,报上级佛教协会批准,开除其僧侣,没收戒律法令,户口调回原籍。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九条常驻僧人必须定居两年以上方可外出学习,并须征得寺庙同意出具证明,注明学习地点和交流期限。乱开证明,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只有接待寺出具了相关证明,才允许挂单,并按公民迁移流动条例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手续。挂单的和尚必须遵守寺院的规矩,修行,与人合作。如有违反,经劝说不听的,随时点单。
如果僧人有报酬,他们的工资标准是多少?有层次吗?
如果和尚有工资,他们的工资是国家财政(纳税人)出的吗?纳税人有义务承担这笔支出吗?如果不是国家财政完成,他们的工资怎么保障?
只要与佛教有缘,出家是一件非常令人敬佩的事情,更何况国家的宪法赋予了每个公民信仰宗教的权利。但是和尚为了弘扬佛法,造福学生,为了代表佛法的形象,有一些特殊的要求是很正常的。但也没你说的那么夸张,什么本科文凭,六级,什么工资三万。这都是废话。我来说说出家的基本条件。希望大家不要把佛教当成离我们很遥远的东西。
出家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六尺,无抽烟,喝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2.年龄在17到60岁之间,父母同意。
3.无法律纠纷,无债务,无婚姻关系。
4.有一定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即可。当然越高越好,但是高学历不一定是好事。如果过分注重文字,往往不利于修行,成为众所周知的障碍。
5.想出家的可以带着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身份证,户籍证明(派出所出具),身体素质到你认为有缘的寺庙。最好有熟人和推荐人。
6.到达寺庙后,要按照寺庙的要求做好一切,放下世间所有的娱乐设施,进入测试阶段。
7.考试阶段做什么:背诵五经,学习萨满教的规矩,学习佛教的基础知识。
8.僧侣待遇:寺院负责安排他们的日常起居、生活、饮食、医疗等需求,不支付任何费用。而且根据寺院的收入,每个僧人每月有50-3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用于出门坐车和自己读书买书。有的寺庙会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