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第二医院综合治疗报销比例

法律主观性:

65,438+0.门诊补偿: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医疗费用报销60%,就医处方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费限额50元。在镇卫生院就医报销40%,体检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治疗报销30%,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报销20%,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处方,限额1元。乡镇合作医疗门诊年补偿限额为5000元。2.住院补偿报销范围:辅助检查药费:200元;手术费用(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报销1000元)。60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每天治疗护理费补偿10元,限额200元。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3.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其医疗费用一次性或全年累计超过5000元的,应进行分期补偿,即5001-10000元为65%,1001-18000元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