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证有哪些用途?
2016《关于加强本市房地产经纪人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出台,2017年6月26日实施。
以下是证书的相关依据:
为加强房地产经纪人管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人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发[2016]168号)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部署、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最重要的信息是,交易合同网签制度将在全国全面推行,也就是说,后续存量房网签系统上线后,没有备案的中介将无法获得新房和存量房合同网签资格。
换句话说,如果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一定要有房地产经纪人证书,我们来看看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证书在备案中的作用:
归档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和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和《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1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建商品房代理销售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
②嘉兴市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当是专营房地产经纪业务;
(四)中介机构持有5个(含)以上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副职业资格注册证书,其中须持有2个(含)以上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注册证书;需要的图片右下角。
(5)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8)本机构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
⑨委托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必须与原件核对。
二、办理存量房(二手房)经纪服务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
②嘉兴市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标明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内容;
④机构持有1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注册证,或2副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注册证,或3嘉兴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培训考核证;
(5)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8)本机构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
⑨委托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必须与原件核对。
三、申请经纪机构变更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房地产经纪机构变更备案申请表;
(2)原始备案证明;
(三)变更证明材料;
(4)委托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必须与原件核对。
四、申请注销备案的经纪机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房地产经纪机构注销申请表;
(2)原始备案证明;
③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复印件);
(4)委托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必须与原件核对。